3月15日,界首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《阜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《条例》的制定实施是阜阳市精神文明建设与法制建设的重大创新,标志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进入了法制化、规范化的轨道。
会后,界首市医保局采用微信公众号宣传、面对面宣传等方式,向市民群众普及《条例》内容。同时,组织志愿服务队在人民广场上清理死角卫生,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。
随着《条例》的不断学习,下一步,界首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发挥文明单位模范带头作用,以身作则,引领界首文明行为新风尚。(杨永亮)